本文目录一览:
- 1、浏览风险网站会不会被盗取身份信息
- 2、如何通过网络窃取你的个人信息
- 3、可以入侵网站吗。或者以其他方法窃取后台数据?
- 4、浏览非正规网站,真的会被黑客盗取个人信息吗?
- 5、黑客入侵网站构成犯罪吗?
- 6、入侵网站会有什么处罚?
浏览风险网站会不会被盗取身份信息
杀毒软件了解一下。
开着杀毒软件,你怕啥。
就算盗取电脑信息,也就是些ip信息已经电脑上的文件信息。
别的还能有啥。
真要中毒了,还杀不掉。
就重装系统啊。
如何通过网络窃取你的个人信息
针对一般个人受害者,网络犯罪者多半利用藏有恶意连结的垃圾邮件引诱受害者点选连结,进而下载数据盗窃恶意程序到用户自己的计算机,使用者也可能因为浏览遭到入侵的正常网站而感染数据窃盗恶意程序。这样的技巧统称为强制下载或路过式下载(drive-by-download),发生时使用者通常不会察觉,使用者一旦浏览感染网站,就会自动感染木马程序。 木马程序也经常伪装成屏幕保护程序、游戏程序或玩笑程序来散播攻击。木马程序一旦与远程的恶意服务器联机,就会透过各种技巧来窃取信息。某些木马程序会将受害计算机收编到一个Bot傀儡网络以进行远程遥控。某些则会安装键盘记录程序或屏幕画面截取程序,等候显示账号信息和密码的画面出现就立刻截取。 就像这样,木马程序会在背后偷偷窃取硬盘上存储的个人信息。不管是身份证号、信用卡卡号、银行账号、系统管理密码或是在线游戏密码,皆无法逃过一劫。 一旦您的网络门户洞开,歹徒窃取信息的方法就有无限变化。有些恶意程序会偷取特定信息,有些则是大规模攻击的前锋,歹徒拿到受害者的个人数据之后可能会拿来直接运用,也可能拿到黑市贩卖。
可以入侵网站吗。或者以其他方法窃取后台数据?
可以的,之前我在网彩输了3万,后来我入侵了他们的网站改了数据,两天就赢了回来就不敢在去玩了,太他妈坑了
浏览非正规网站,真的会被黑客盗取个人信息吗?
是的,非正规网站是很多木马病毒,乱点被病毒渗透,很容易就会获取你的个人信息。
黑客入侵网站构成犯罪吗?
黑客本身并不违法,但是要是入侵别人网站盗取信息可能构成盗窃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其中的“窃取”是指以秘密手段(包括偷窥、拍摄、复印以及高科技方法等)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物质利益从有关人员(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手中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非法提供”是指私自提供合法掌握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一)关于本罪的定罪情节
法条对本罪的构成没有规定情节、数额、后果等方面的要求,但并不等于只要实施了本法条规定的行为就一律认定为犯罪。综合案情分析,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不认为是犯罪。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本罪定罪处罚:(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较多的;(3)窃取、收买、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4)造成其他较重后果的。
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l.行为人将窃取、收买到手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用于自己伪造信用卡的,又会触犯刑法第177条第l款第4项的规定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这种情况属于吸收犯。按照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原则,只定伪造金融票证罪一个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2.行为人明知犯罪分子实施伪造信用卡犯罪,而为其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共犯论处。
3.依据法条第3款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应当从重处罚。
(二)关于本罪的重罪情节
本罪的重罪情节为“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量巨大”的具体标准,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可以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对近似犯罪所规定的数额标准酌情认定(为定罪情节数量标准的3倍以上)。“其他严重情节”,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具体来说,我们认为可以认定为下列之一的情形:(1)曾因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受过刑事处罚后又犯该罪的;(2)与境外的犯罪分子勾结共同作案的;(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被犯罪分子用于伪造信用卡,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为定罪情节“较大损失”的数额标准3倍以上);(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入侵网站会有什么处罚?
入侵网站拘留和判刑均有可能。依据:
1.治安处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2.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
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
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
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
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
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
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
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
有关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