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月28日是国际数据保护日,或数据隐私保护日。其目的是鼓励人们关注数据隐私,并采取实际行动保护在线个人信息安全。增强保护意识,了解基本权利,促进全球公民数据保护的责任感。
在数据智能时代,数据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完善要素市场配置体系和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各要素市场的重点改革任务,并将数据作为参与市场配置的新生产要素。
数据可以挖掘价值,产生洞察力,指导生产,促进人们的生活。随着数据应用的深入,数据隐私问题越来越突出。例如,大型科技公司掌握了大量的个人数据。这些数据的边界在哪里?早在2007年,Facebook事实上,其他几家主要科技公司未能幸免,谷歌因数据隐私被欧盟罚款5000万欧元。
安全与隐私之间的平衡是每个国家和企业都面临的困难选择。1890年12月发表的《哈佛法学评论》发表了《隐私权》,这是人类社会发展中首次出现隐私权的概念。随着信息时代和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隐私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数字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法律法规的保护。
2016欧洲议会于4月14日正式通过了《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旨在繁荣欧洲数据经济,取代了1995年通过的《欧洲数据保护指南》。新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被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个人数据保护条例,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GDPR法律管辖范围随数据流而变化,适用于向欧盟居民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
中国越来越重视数据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只能在具体目的和充分必要的情况下处理敏感的个人信息,并应获得个人或书面同意。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隐私也有明确规定。第一千零三十四条指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通过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各种信息,可以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包括自然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健康信息、下落信息等。
数据产权保护和数据隐私保护制度也在不断探索和制定。去年发布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试点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在200年)中,明确要加快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率先完善数据产权体系,探索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建立数据隐私保护体系。
虽然数据隐私保护的问题仍在继续,但数据隐私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们可以看到,数据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去年中国出现了“第一个人脸识别案例”。随着国家对App治理不断深入,App过度获取数据和侵犯数据隐私的问题得到了改善。
保护数据隐私无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不断努力。路漫漫其修远兮,大家上下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