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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的招标网站有哪些?
广东招投标门户网站是比较多的,但是常用的一般包括以下几个:
一、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另外还可以通过剑鱼标讯查看广东的招投标信息,提供广东全省,包括各地级市的招标信息。可以作为广东省招标网站的选择之一。
安徽政府招标网介绍?
安徽政府招标网隶属于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以下简称安徽招标网)是安徽省财政厅唯一指定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专业发布工程信息、工程招标信息和建筑企业中标信息的专业网站。安徽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采购信息,是指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的总称。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是指将本办法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公告政府采购信息。
前款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第四条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遵循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但是,下列职责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履行:
(一)确定应当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二)指定并监督检查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
第六条 财政部负责确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基本范围和内容,指定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部门负责确定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范围和内容,可以指定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除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体。
第七条 政府采购信息应当首先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地方的政府采购信息可以同时在其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第二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范围与内容
第八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下列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告:
(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三)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
(四)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
(五)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
(六)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
(七)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告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
第九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内容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增加需要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内容。
第十条 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第十一条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第十二条 中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三)定标日期(注明招标文件编号);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第十三条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三)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第十四条 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公告,应当包括当事人名称、事由、处理机关和处理结果等内容。
第十五条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
(三)投诉人名称及投诉事项;
(四)投诉处理机关名称;
(五)处理决定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
第十六条 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不得有虚假和误导性陈述,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告的事项。
第十七条 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分别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的信息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信息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有关事项应当知道的时间。
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等信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
第二十条 招标投标信息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
第二十一条 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信息,由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上公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信息,属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公告;属于采购业务方面的,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告。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应当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快捷方式将信息提供给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也可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供给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
第四章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管理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负责承办本办法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具体事宜。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应当体现公益性原则。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应当按照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内容发布信息。但是,对信息篇幅过大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可以按照统一的技术要求进行适当的压缩和调整;进行压缩和调整的,不得改变提供信息的实质性内容。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发现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建议信息提供者修改;信息提供者拒不修改的,应当向信息提供者同级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的网络媒体,应当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指定的报纸,应当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指定的杂志,应当及时刊登有关公告信息。
第二十八条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应当对其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按期报送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二十九条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应当向社会公告本媒体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名称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向负责指定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公告政府采购信息而未公告的;
(二)不首先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或者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的;
(三)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明显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四)在两个以上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信息的实质内容明显不一致的;
(五)未按规定期限公告信息的。
第三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无效,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属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责任且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资格:
(一)招标投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二)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的。
第三十二条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资格;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违反事先约定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信息发布费用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发布信息提供者提供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延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时间的;
(四)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改变信息提供者提供信息实质性内容的;
(五)其他违反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转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活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权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控告和检举,有关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0年9月11日颁布实施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库[2000]7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网站:
安徽政府招标网地址:安徽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
安徽政府招标网联系方式:0551-6815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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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走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投标?
一般是政府采购项目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有提到政府采购。简单理解如下:
1、主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使用的资金: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3、范围: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
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属于政府采购。
潍坊政府采购招标网介绍?
潍坊政府采购招标网隶属于潍坊政府采购网(以下简称潍坊招标网)潍坊招标网是经潍坊市相关政府批准之后,主要负责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政府工程项目招标等服务项目的平台。潍坊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山东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潍坊政府采购网采购资金确认基本流程:
(一)属于财政拨款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有关业务科室根据下达给采购单位的年度采购预算,按照 拨款申办程序,由负责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的科室于采购前将计划安排的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 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预算资金,建筑单位只须在网上填报采购预算给相关业务科室批复后采购办人员即 可在网上查询到,其资金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需另外追加的采购项目,由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申报,采购办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给予追加采购计划;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追加资金,其资金的确认同上,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三)属于单位自筹的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应在采购前5个工作日将资金划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潍坊政府采购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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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招标网介绍?
福建省政府招标网隶属于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福建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福建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概况: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4年4月成立,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委编〔2014〕6号),将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政府采购中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等4个机构进行整合,设立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副厅级。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招标网的相关规定和工作内容,制定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内容主要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其中对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三十八条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第三十九条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第四十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十一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第四十二条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一)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
(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
(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福建招标网相关信息: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福建省政府招标网联系方式:0591-83903256
福建省政府招标网传真:0591-8755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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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政府招标网介绍?
来宾市政府招标网属于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来宾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来宾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广西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基本概况:
来宾市政府招标网是来宾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
为了进一步管理来宾市本地区招投标管理项目,来宾招标网结合本地区建筑企业招投标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办事指南,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做了明确的规定,基本内容如下:
一、凡在我区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建筑业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都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二、建筑业企业在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作出以下承诺:
(一)建筑业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的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须特别注明截止竞标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二)建筑业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三)建筑业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工程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具备以上三项内容的,在资格审查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如经调查发现建筑业企业没有如实反映工资支付情况,或无故不足额存入工资保障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三、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作出以下承诺:一旦其出现拖欠工程款导致建筑业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四、每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以下规定存入:
(一)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2%)不得退回企业,须转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若投标保证金不足中标价2%的,须补足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二)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2%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五、建筑工程的建设方与承建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应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足额存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指定的帐户,持银行凭证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没有银行出具的凭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
六、建筑业企业缴纳的工资保障金专项用于解决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的问题,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从其存在的工资保障金中先行划支:
(一)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的;
(二)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分包,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的;
(三)其他依法应支付的工资而未支付的。
工程竣工后,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垫支后剩有余额的,按规定程序退还给建筑业企业。
七、建设单位缴纳的工资保障金用于解决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建筑业企业无法支付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的问题,若出现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导致建筑业企业无法支付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的情形时,可从其存入的工资保障金中先行划支。工程竣工后,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垫支后剩有余额的,按规定程序退还建设单位。
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调查认定建筑来企业无法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的,责令建筑业企业支付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建筑业企业逾期不予支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建设行政主客部门提出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的意见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调查认定建筑业企业确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无法支付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的意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后,应即作出是否先予划支以及如何划支的决定。
九、工程竣工后,由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单位分别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在该工程项目中没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有关证明,凭此证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资 保障金的退还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筑业企业或建设单位的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银行将其所缴纳的工资保障金本金或余额及其利息一并退还建筑业企业或建设单位。
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出具没有拖欠工资情况的有关证明前,必须认真核实是否有工资拖欠的情况。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出具没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有关证明:
(一)审查该建筑工程项目的工资发放情况表时发现有工资拖欠行为的;
(二)正在办理涉及该建筑工程项目的职工工资拖欠案件的;
(三)工程竣工后在工地张贴公示,在公示期内接到拖欠工资的投诉举报的;
(四)调查发现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致使建设业企业拖欠工程的;
十一、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和配合,确保农民工工资障金制度的建立以及有效运转,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要依法管理和使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违法违规使用工资保障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宾招标网相关信息: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来宾市政府招标网地址: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来宾市政府招标网联系方式:0772-423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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