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别人为什么可以看到我微信聊天记录?
- 2、请问,同一个微信号二台手机怎样能看到另一台手机微信的聊天记录?
- 3、微信聊天记录被别人窃取怎么办?
- 4、私自窃取别人微信聊天记录算犯法吗?
- 5、微信聊天记录取证的正确方法
别人为什么可以看到我微信聊天记录?
一.问题出在你手机上,你的手机被别人安装了监控软件,尤其是如果你用的是安卓的手机,因为安卓软件开源的原因,很容易被人安装上监控软件,这点在技术层面上来说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你需要完全格式化你的软件,并且更改你手机的密码。不要让你的手机被别人把玩,这些,都有可能让别人在你手机上装上监控软件的。
二.你看下你的手机微信界面搜索框下面,是否有个windows 微信已登录,或者是IPAD已登录的提示。因为现在微信可以允许双终端登录。就是你微信在手机里登录后,还允许在电脑上,或者是在IPAD上登录。这样,自然你在手机微信上聊什么,跟谁聊,人家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请问,同一个微信号二台手机怎样能看到另一台手机微信的聊天记录?
看不到的,如果需要可以进行聊天记录迁移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首先,在微信我的界面单击[设置]。
2.进入设置界面,然后单击[聊天]选项。
3.然后,单击[聊天记录迁移]功能。
4.接着,点击[选择聊天记录]。
5.然后,根据需要勾选需要转移的聊天记录,然后单击[完成]选项。
6.最后,完成上述步骤后,将生成一个二维码,使用另一部手机扫描该二维码即可完成聊天记录转移。
微信聊天记录被别人窃取怎么办?
微信聊天记录被别人窃取怎么办?
首先了解以下知识:算机启动过程是个很复杂的过程,它有一个非常完善的硬件自检机制,在通电自检短暂的几秒钟里,计算机要完成100多个检测步骤。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两个概念:第一个是BIOS(基本输入输出系统),BIOS是一组被“固化”在计算机主板中,直接与硬件打交道的程序,计算机的启动过程是在主板BIOS的控制下进行的。第二个是内存地址,计算机中安装的内存为了便于CPU访问,每一个字节都被赋予了一个地址。
电源刚开始供电时电压还是不稳定,主板控制芯片组会向CPU发出一个Reset信号,让CPU初始化,当电源稳定供电后,芯片组便撤去Reset信号,CPU马上从地址FFFFOH处开始执行指令,这个地址在系统BIOS的地址范围内,一般的BIOS放在这里的是一条跳线指令,跳到系统BIOS中真正的启动代码处。系统BIOS的启动代码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进行POST(加电自检),POST的主要任务是检测系统中的一些关键设备是否存在和能否正常工作,如内存和显卡等。如果这个时候系统的喇叭发出刺耳的警报声,那就有可能是内存条或是显示卡出故障了,具体的错误一般可以从警报声的长短和次数来判断,至于具体的每种声音代表了什么,由于相关文章已经刊登过多次,这里就不细说了。为什么这时的错误要用声音来报警而不是在屏幕上显示呢,这是因为POST的检测过程在显示卡初始化之前,也就是说这时还是“黑屏”阶段,所以在POST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致命错误是无法在屏幕上显示出来的。
下一步BIOS将检查显示卡的BIOS,找到之后调用它的初始化代码,由显卡BIOS找来完成显示卡的初始化。大多数显示卡在这个过程通常会在屏幕上显示出一些显示卡的信息,如生产厂商、图形芯片类型、显存容量等内容,这也就是我们开机看到的第一个画面。
私自窃取别人微信聊天记录算犯法吗?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曝光别人的聊天记录犯法。曝光别人的聊天记录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对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依法应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微信聊天记录取证的正确方法
一. 微信聊天记录要想作为证据使用,首先要确定聊天内容的真实性。网络聊天是虚拟的,因此必须要证明聊天记录中的主体就是诉讼中的当事人本人。如果微信号绑定了手机,并且该手机是实名认证的,手机机主的姓名又与诉讼中的当事人姓名一致的话,就能够证明该微信用户的身份,进而证明聊天记录真实与否。
二. 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内容具备完整性,并且无删减改动,删除或者截取的部分聊天记录因为不具备完整性,不能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也不能完整地表达真正的事实,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三. 聊天记录的内容要具备合法性。即微信聊天内容不能是违法法律规定获取的内容,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不存在欺骗或者胁迫内容,应当是当事人正常交往中表达的内容,具备普通证据”合法性“的基本要求。
四. 如果提供的聊天记录的微信号不是实名认证的,还要提供其他证明来证明该微信号就是当事人本人的微信,如果有其本人微信头像或者提供了证人证言加以佐证,能够证明该微信主体的该聊天记录仍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五. 微信聊天记录与待证事实必须具有关联性。提供的聊天记录或者语音图片必须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不具备关联性,虽然证明是当事人本人的聊天记录也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
微信聊天作为一种社交方式,具有删除,撤回等功能,存在删减的可能性,因此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的时候,应当充分审查其完整性,真实性。同时微信也存在非实名认证,以及被他人盗用的可能性,因此,在诉讼活动中应当全面审查其合法性,客观公正的判断认定微信聊天记录这一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