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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之案(这个案子解决了免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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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是怎么破解凶杀案的,最基本的方法是什么?

警察破解凶杀案

现代刑侦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涉及学科门类众多,其操作程序不但受犯罪特点、侦查工作自身特性规律的影响,也受到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很大制约,头绪实在繁多。但是大体了解一下总会对自己的侦探事业有所帮助,最起码不会在遇事时方寸大乱

现代刑事侦查不但在具体方法手段上越来越多地加大了科学技术的成份,其操作程序、规则也大量地借鉴了系统工程理论、决策学、认知科学、对策论的一些前沿成果(虽然这些在我国还不明显,但也能看出一些端倪),而且由于刑事侦查究其本质是一种从事后去追溯事前,由结果去发现原因,由事件发掘出人的一个过程,其推理模式是回溯式的,其方法是不断逼近目标真理的假说验证排除法,其面临的主要困难也就是如何从纷繁芜杂的表象下发现事物的内在联系,如何把一个个支离破碎、真假难辨的线索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地形成一个较完整的、有关于犯罪的性质、动机、过程、手段、嫌疑人特征的假说体系!(类似于情报分析中的综合拼块方法)

一、基于此,从认知过程的逻辑角度而言,以一般典型案例的侦查为例(指须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措施、手段的专案侦查),其一般程序如下:

1、初步了解案情-----即弄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具体说来就是对案件的下列要素作一个基本的了解:究竟是在何时、何地、由何人基于何种目的、动机使用何种工具对何种目标造成了何种后果。简称为案件的“七何要素”。这“七何要素”并不是一开始就能弄得很清楚,但它却是我们分析认识案情的方向,我们一切的工作都应当以其为目标。

2、初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线索,如现场痕迹、遗留物品、被害人基本情况、作案手法工具特征等,其主要方式是:

a、现场勘查:通过细致地发现、提取各种现场痕迹、遗留物证,加之广泛地运用科学手段,尽量获取有关犯罪过程、手段、工具、作案人个人体貌(身高、长相、血型、指纹、声纹、DNA分子等)、职业、经历、行为等方面特征的情况,以为下一步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提供依据。

b、调查访问:在现场访问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走访证人及其它有可能了解案情的各类人员,从中发现各种可能的利害关系、犯罪嫌疑人的各种特征,为下一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身份提供依据。

c、广布线人,获取线索:罪犯也是人,也生活在各种现实社会关系中,他的蜕变也需要一个过程、一个空间,需要群体、“前辈”的引导,需要“道中人”提供必要的情报、工具。这就为我们特情的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3、汇总案情,综合分析,作出判断(提出假说)

这是整个侦查工作中很关键的一个环节,是确定侦查方向,制订正确侦查计划的前提。其间的方法也就是毛主席说的“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将各方面掌握的情况按照“七何要素”的要求加以分类,剔除那些虚假的、重复的信息,在具备丰富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对各类相关案件的一般动机、行为过程、对象特点充分了解),提出对本案案情的若干基本假设,其核心内容主要是:本案性质、动机,犯罪过程(进入的时间、路线、主要动作等)、使用的何种工具、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特征等。

以上的若干基本假设,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问难置疑加以补充完善后,就可以作出对案件性质、基本过程、嫌疑人特点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在此基础上就能比较客观地确定侦查方向、范围,制订侦查计划,合理地安排、分配侦查工作任务。

4、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安排分配侦查力量展开进一步地具体侦查(假说的验证排除过程)

(略)

二、从实际工作的角度来看,还是以一般典型案例的侦查为例,其程序中最关键的就在于以下两个环节:

现场勘查与案情综合分析会。之所以只提出这两个环节,并不是说诸如查证、缉捕等环节不重要,(恰恰相反,正是调查、缉捕等环节的难度才构成了真实破案与推理小说中破案中最大的区别:有时你找不到人就是找不到人,取不到某份材料就一筹莫展,而不是象侦探小说里一样,碰到此类问题作者就能帮笔下的神探制造种种奇遇巧合来解决问题。

中国已经破解的悬疑案,有哪些

明朝的大爆炸,“两万多居民非死即伤,断臂者、折足者、破头者无数,尸骸遍地,秽气熏天,一片狼藉,惨不忍睹”。一时间人畜、树木、砖石突然腾空而起,不知去向。爆炸力之大,乃至炸飞的“大木远落密云”,石驸马大街上有一五千斤重的大石狮竟被掷出顺成门(今宣武门)外,其后,“木、石、人复自天雨而下,屋以千数,人以百数”,衣物、银钱、器皿更是飘至昌平的阅武场中或散落到西山上或东北郊去了。灾后,“所伤男妇俱赤体,寸丝不挂,不知何故”,而且“死者皆裸”。 几百年来一直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地震引起的,有人说是火药库失事,也有人以为陨石坠落,或隐火山热核强爆,或是由地震、火药及可燃气体静电爆炸同时作用。到了现代,就有人说是外星人入侵。

要是人文方面的就太多了

司马南破解广东无身人头案的经过是怎么的?

同路人啊!

我也刚在人物节目里看了司马南,还有广东无身人头案,也想知道怎么样破解的,在网上一通狂搜未果,倒是搜到这里来了.

支持一下!

我还想搜他的著作《太乙宫黑幕》《神功内幕》,一定能长知识.

新浪上有司马南的博客,但刚建还没什么内容,本想直接问问,讨厌一帮小鬼捣乱,担心司马大人不会看到.

搜到一个魔术:

揭开“花瓶姑娘”之谜

这是中国的一个传统魔术“花瓶姑娘”,依靠的是光的反射原理。

先找来了两块边长约40厘米的正方形玻璃镜子,将两镜的背面合拼成互为直角,像张开的书本那样竖立在方形木板桌上,两镜面夹角则为270度。再将一个高约40厘米的木制花瓶去掉1/4,放在两镜面的相交处。在紧靠镜背后方的桌面挖一个圆洞,让一个高约1.5米的男同学坐在洞中,两脚伸入桌子搁板中。这男同学正好被两镜背面所夹。并将头搁在花瓶口上。拿了些纸花放在两面镜子的上边缘,将其掩盖起来。最后,在人和镜子外四周用一个直径约80厘米的半开放的圆桶套着,箱底上放着些散花,箱顶上靠近观众一方装一盏电灯。原来,大家看到的人头之下,是两面镜子分别对左右两侧圆桶箱壁和箱底散花的反射虚影。误以为人头之下只有花瓶和空间了,将左右箱壁的反射虚影当成了箱后壁的实物,而人的身子自然就不在了。

这里还有照片和原理图:

历史上有哪些案件的破解过程如同侦探小说一般离奇曲折?

有,这个故事叫“高速路旁的行李箱”。

两年前,四川南充营山县的一个山脚下,村民上山砍柴的时候,发现路边山坡有个黑色的行李箱。

行李箱看起来很新,完全不像是用旧用破后被丢弃的模样。村民觉得奇怪,又不敢独自打开,就叫来家里人,想看看里面到底装着什么东西。

众人将行李箱打开一个口子,隐约从缺口处看到里面似乎装着一个人。惊骇之下,当即报警。

警方赶到后发现,行李箱里是具蜷缩的男性尸体,身高在1米6左右,十分瘦弱,年龄在25岁到35之间,死因是头部遭钝器重击导致颅脑损伤;死亡时间在一个多月以前,由于腐坏严重,无法辨认出面部和身体情况,他身上也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

现场勘查确认,箱子是从山坡上被人扔下来的,上方50米的地方有根被折断的树枝,经过比对和行李箱上树枝的痕迹一致,而且已经干了。行李箱确实是崭新的,里面甚至还有说明书,警方推测,箱子是嫌疑人专门买来装尸的。

为了核实受害者身份,警方走访了附近村落,然而,虽然村子里也有失踪的人,却都和受害人的体貌特征不符。直到几天后,DNA比对结果与湖南人汪洋重合。

汪洋时年32岁,于4年前失踪,期间一直和家里没有联系,家人只知道他失踪前在深圳云南重庆等地活动。家人报案后,警方提取了其直系亲属的DNA并录入数据库。

汪洋的活动轨迹不包含四川,抛尸地附近居民也都不认识他,警方进一步断定,嫌疑人是特地驱车到那里抛尸的,故意远离汪洋的日常活动区域,就是为了逃避侦查。

虽说知道了汪洋的大致活动范围,但在没有其他线索的情况下去搜寻,无异于大海捞针。就在此时,警方对那个崭新行李箱的调查取得了进展,这款行李箱当年刚出厂不久,只在内蒙、浙江和重庆发售。

这三处地点当中,重庆与汪洋家属说的地点吻合,警方决定去重庆的市面上碰碰运气,结果还真在重庆九龙坡地下商城找到了类似的箱包。

因这款旅行箱上市的时间不长,卖得又不好,所以老板对仅有的十来笔卖出记录印象深刻,尤其对前段时间来买它的两个人记忆犹新,当时是一高一矮两个男子一起来买的,矮的那个还价时的语气特别凶。只是,由于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关于这两个男子的样貌和其他细节,老板也说不出太多。

另一方面,汪洋虽然没与家人联系,警方却在移动公司那里查到了他的一个手机号码,拉取电话清单发现,他生前频繁和一个叫周辉的人联系,两人几乎每天都要通话。汪洋手机号的最后一通电话就是打给周辉的,持续了近二十分钟。

这样看来,周辉是案子的关键人物。

周辉也是湖南人,时年32岁,已婚,居住在重庆,他常年在外面跑业务,有时就连家人也联系不上。在汪洋死后,周辉的手机一直关机,没人知道他在哪里。

周辉名下有辆湖南牌照的白色越野车,警方调取卡口信息发现,汪洋出事前,这辆车曾经到过四川广安。通过对沿途视频监控的核查,找到了它的画面。当时车上有三个人,驾驶位是周辉,副驾驶是个红衣男子,后座是汪洋。

一般来说,路上的探头只能照见车辆前排的情形,警方之所以确认汪洋在后座,是因为有两个画面里,副驾驶位的红衣男子疑似在睡觉,汪洋从后面探出头来,到车辆前排拿烟盒。

警方同时发现,这辆车的后面始终跟着辆四川牌照的黑色轿车,两辆车同时到达广安的某家酒店。

据酒店服务人员回忆,这伙人只开了一间房,在房里仅待了一个多小时,期间有工作人员路过房门,还听到里面传来争执的声音。他们离开后,打扫人员在房间里发现了大量保鲜膜,还有奇怪的烟雾味道,地上扔着五六根塑料吸管,却没有饮料瓶。

这些在正常人看来很奇怪的迹象,听在民警耳中,马上就拼凑成了一副聚众吸毒的画面。看来,这是一伙“瘾君子”。不仅如此,他们应该还存在贩毒行为。

吸毒、贩毒、谋杀,让这起案子的性质变得更加恶劣。至此,警方亦有充分理由怀疑,汪洋的死与毒品交易中的利益纠葛有关。

警方查询汪洋银行交易流水后发现,他曾经和一个女性有大量资金往来,奇怪的是,这人似乎并不在汪洋的关系网中。带着疑惑,警方往下查这个女性的家庭关系,一个眼熟的男人出现在了眼前——即坐在周辉车里副驾驶的红衣男子。

红衣男子名叫张峰,江苏人,也是一名涉毒人员,警方本想从他身上找到突然,结果,他也失踪了。

眼看案件就要陷入僵局,这时,本来一口咬定周辉没有和自己联系过的周辉妻子,在警方的不断追问下,终于承认,周辉曾经和自己联系过。

周辉给妻子发了一张照片,照片里,他跪在地上,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很明显是被人控制住了。他给妻子发消息的目的是要钱去赎他。

在周辉发给妻子的消息里还提到,“汪洋和张峰拿着货跑了”。警方由此推断,他们三人一起去从事毒品交易,汪洋和张峰拿着货跑了没有付钱,对方的人把周辉扣了下来。

周辉妻子承认,她按周辉说的方式打了钱,对方把周辉放了。之后,周辉坐火车回到了重庆,回了趟家就又走了。

这么看来,是不是周辉觉得汪洋背叛了自己,心有不甘,所以报复性杀人?

为了验证这样的想法是否正确,警方将周辉的照片拿给卖旅行箱的摊主看,摊主却说,来买旅行箱的两个人中,没有周辉。

如果不是周辉,那又会是谁呢?

警方接着调查汪洋在广安交易后的行动轨迹,当天晚上,他就和张峰一起从广安回到了重庆,次日,汪洋返回广安,而张峰去了郑州,一直没离开。

这么一来,从作案时间上看,张峰的嫌疑也排除了。

警方对汪洋回广安的行程进行排查,发现他不是一个人回去的,同行有两人,一个是何小刚,另一个是黎永海。

这两个人又是谁呢?

找这两人没费多少功夫,因为何小刚是一个贩毒团伙的头目,禁毒民警早就注意到了他,并对其贩毒组织进行了长期的侦控,掌握了其组织架构和贩毒渠道,正准备开展收网行动。

黎永海是何小刚手下的一个小头目,汪洋、周辉、张峰则是何小刚的“马仔”。广安的那次交易,就是何小刚让三人去的。

如今汪洋遇害,周辉、张峰失踪,警方尝试着找何小刚与黎永海,发现他们在汪洋遇害后就去了云南,又从云南偷渡到了缅甸。

当初他俩有离境意图时,禁毒民警其实提前掌握了线索,但由于他们时不时就会亲自去那边谈毒品生意,警方本着放长线钓大鱼的心态,没有及时阻拦,并料定他们会带着大量毒品回来。岂知这次出去后,他们就一直待在那边。

如今与汪洋的案子结合起来,才解开了禁毒民警对他俩这反常的行为产生的疑惑:他们极可能就是凶案嫌疑人,潜逃出境是为了逃避打击。

何小刚身为贩毒团伙的头目,他虽在境外,却绝不可能放下这边的生意,他逃亡缅甸之后,毒品生意交由一个叫羊虎的人打理。

羊虎相当于团伙的二号人物,何小刚在境内的时候,很多场合也不会亲自出面,都由羊虎代劳。羊虎长期租了辆车使用,租车公司的车都带有定位系统,警方调取数据发现,羊虎租的这辆车曾经去过卖旅行箱的九龙地下商城,随后又去了发现汪洋尸体的四川营山。

这两条线索让警方极为振奋,将羊虎列为重点人员进行侦查。很快,经过卖旅行箱的老板辨认,确定羊虎手下的两个亲信正是买旅行箱的人。

亲信买旅行箱,显然,羊虎绝对对此事知情。但警方没有立即抓捕三人,因为那样一来,尚在境外的何小刚和黎永海就绝不会再回来了。

为了尽快麻痹对方,警方对羊虎一伙的毒品交易行为查控力度也适当减小了些。果然,一段时间后,何小刚和黎永海觉得风声过去了,从缅甸入境回到重庆。

随着两名主要涉案人物的“回归”,警方认为时机成熟,将以何小刚为首的12人贩毒团伙一网打尽,并迅速对所有成员进行了分开审问,除了查获大量涉毒罪证外,一并揭开了汪洋死亡之谜。

当时何小刚让汪洋张峰和周辉去广安进行交易,并没有给他们钱,就是想让他们把货“黑了”。

汪洋和张峰借口去车上验货,带着货就跑了,留下周辉被扣押,在他妻子转账后才被放出来。但汪洋并没有将这批货交给何小刚,而是偷偷藏在了广安一个偏僻的地方。

张峰胆子小,半路就跑了,第二天,何小刚和黎永海找上汪洋,汪洋带他们去了广安,一开始并不愿意说出货究竟藏在哪里。原来,何小刚曾经欠了汪洋一万元钱,他以毒品为要挟,让何小刚还钱,否则就不说出毒品的下落。

何小刚作为团伙“老大”,受到小弟这样的挑衅,很是生气,遂伙同黎永海殴打汪洋,期间,汪洋的头撞到了门口的台阶上,两人的殴打仍旧没停。最终,被打得奄奄一息的汪洋说出了毒品下落,拿到毒品后,何小刚和黎永海将汪洋一起带回了重庆。

到重庆时,汪洋已经陷入昏迷状态,黎永海将他背到自己的出租屋,没过多久,汪洋就停止了呼吸。

汪洋死后,何小刚和黎永海就逃去了缅甸,并让羊虎把这批货出了,另外将汪洋的尸体处理掉……

一个行李箱,一桩命案,一个贩毒团伙,看似不相连的三件事情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古语有云,人在做天在看,意即没有什么坏事是不会被发现的。

古人的“天”,指的是神灵。神灵在上,人间一切罪恶尽收眼底。

现在我们说的“天”,更多指的是天网、天眼、以及各种高科技刑事侦查技术,有了它们,犯罪分子自然无处遁形。

所以啊,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该本分一点,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 评论列表:
  •  依疚帅冕
     发布于 2022-07-08 09:20:30  回复该评论
  • 、对策论的一些前沿成果(虽然这些在我国还不明显,但也能看出一些端倪),而且由于刑事侦查究其本质是一种从事后去追溯事前,由结果去发现原因,由事件发掘出人的一个过程,其推理模式是回溯式的,其方法是不断逼近目标真理的假说验证排除法,其面临的主要困难也就是如何从纷繁芜杂的表象下发现事物的内在联系,如何把一个
  •  离鸢野梦
     发布于 2022-07-08 04:00:43  回复该评论
  • 通狂搜未果,倒是搜到这里来了.支持一下!我还想搜他的著作《太乙宫黑幕》《神功内幕》,一定能长知识.新浪上有司马南的博客,但刚建还没什么内容,本想直接问问,讨厌一帮小鬼捣乱,担心司马大人不会看到.搜到一个魔术: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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